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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张宏志律师成功案例一:解除合同与讨要欠付租金违约金同步

发布时间:2026/10/30 15:59:58  

承租人不按期支付租金,也不返还租赁物,导致出租人租金要不来,租赁物也讨不回来,左右为难。张宏志律师租赁合同纠纷成功案例,为解决此类难题提供了有效借鉴。

基本案情:乙公司租赁甲公司楼房经营,约定全部装修由乙方自行负责并向甲方报备,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天应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后因乙方经营不善长期拖欠租金且占用楼房不归还。 甲方请张宏志律师前期介入后,张律师整理收集了相关证据,起草了催款暨解除合同通知书寄给乙方无果后,代理甲方起诉,要求1.解除双方租赁合同;2.被告即乙方支付拖欠的租金100万元及利息元。之后被告提起反诉,要求1.确认双方《租赁合同》无效;2.返还已交租金40万元;3.赔偿已投入装修款360万元(系根据诉讼中司法鉴定的金额)。

维权策略:甲方最重要目的是讨回楼房早日另行出租产生效益,同时讨要租金、违约金,获得利益最大化,同时反驳乙方400万元请求,减少不必要损失。

诉讼技巧:张宏志律师早日介入后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形成大量照片、视频并向乙方发出多次催讨通知、和最后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为维权奠定基础创造条件;2.庭审中提出双方《租赁合同》系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乙方装修没有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报备且未经过当地安监部门审查通过,属于违章建筑,无权依据司法鉴定360万元结果要求甲方承担。

判决结果:海南五指山市人民法院(2024)琼9001民初14269号判决一、确认双方合同在原告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之次日解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管理费81万元及利息;三、原告给予被告15万元补偿;四、驳回被告400万元反诉请求。

判决下达后,乙方上诉至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以(2026)琼96民终98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该案已经执行完毕,被告收回租赁物且已经顺利转租他人,挽回了部分损失。
张宏志律师以其他专业经验和敬业精神受到当事人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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