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公司票据纠纷案件第二次开庭完毕
发布时间:2015/8/27 20:58:25
2015.8.26上午十时,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张宏志律师代理的浙江省乐清市东亚紧固件公司委托因票据损害责任纠纷起诉山东天龙公司和王晁公司(2015东开商初字第162号)。被告虽然提交了新证据,但没有完成取得票据合法的举证责任,面临不利后果。目前该正等待判决。
本案因公示催告被申报人终结而起诉。现实中大量出现。张宏志律师代理高唐县吉利印务公司现连云港中级法院提起再审案件即与本案基本相同。,因此本案具有较好的指导意义,对于今后如何应对公示催告情形下的票据权利保护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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