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常州支行票据纠纷管辖异议一审被裁定驳回
发布时间:2015/7/24 19:43:19
在张宏志律师代理东营市东方龙商贸有限公司起诉光大银行常州支行票据纠纷一案后,该银行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案件不属于票据纠纷,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法院管辖。2015年7月21日,东营区人民法院以(2015)东商初字479号裁定驳回其管辖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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