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志被任命为东营市第三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发布时间:2025/6/10 8:39:19
东营市司法局关于任命巴立芳等同志东营市第三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决定
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和《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任命巴立芳等40名同志为东营市第三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自2025年6月26日至2030年6月25日。
附件:东营市第三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
东营市司法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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