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某醉驾危险驾驶罪成功获得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轻判
发布时间:2023/10/21 15:40:56
本案被告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查获,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185mg/100ml且同时发生承担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依法应当从生处罚。经张宏志律师成功辩护,确认被告人交通事故发生后,明知对方报警而在原地等待且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自首;赔偿对方损失并取得谅解;本身为残疾人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最终被以(2023)刑初43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的结果。被告人因获得缓刑且情节轻微,为保持与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奠定了基础。张宏志律师因此受到当事人肯定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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