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侯某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案件
侯某因不服垦利县人民法院(2007)垦初字第1390号,委托张宏志、徐圣楠律师代理其与某银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由于案情复杂,遂先向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申请对侯某的笔迹及指纹进行诉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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