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受理邱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抗诉申请
发布时间:2021/6/23 15:16:03
张宏志、刘立丽律师代理邱某因不服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2008)东商初字第1101号民事判决、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05民申115号民事裁定向东营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2020年8月24日,东营区人民检察院以东区检民监[2020]37050200016号受理。在此期间,张宏志律师查阅分析证据、听取当事人意见、调取相关证据,对本案有了进一步认识。
相关新闻
- 2023-12-09 ·成渝金融法院票据二审判决书
- 2023-10-21 ·富某醉驾危险驾驶罪成功获得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轻判
- 2023-10-19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票据一审判决书
- 2023-10-12 ·郝某醉驾危险驾驶罪成功获得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