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确定张宏志代理的票据再审案件20191223开庭
2018年6月,张宏志代理山东临清特优金属公司,因票据纠纷不服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闽02民终4642号民事判决,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院于2019年12月5日发出传票(2019)闽民再380号,确定2019年12月23日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这是张宏志律师根据已经生效的票据纠纷民事判决,结合国内相关判例和再审思路以及诉讼实践取得的一次法律机会。本案具有较充分理由被改变判决,有希望挽回当事人近40万元票据款损失。
相关新闻
- 2022-08-01 ·应诉抗辩376万元以基础法律关系主张票据权利案例
- 2022-07-18 ·对两个民间借贷案件的民事抗诉被检察院正式受理
- 2022-07-14 ·诉广州万达票据权利返还请求权案件正式受理
- 2022-07-14 ·诉广州雅玥、青岛融玺票据追索纠纷案件正式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