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刘某起诉某公司2700万元借款案件达成民事调解
因某公司向刘某借款2700余万元一直未归还,张宏志律师代理刘某起诉至东营区人民法院【(2018)鲁0502民初1198号】,经过开庭后协商,某公司以其所有的41套楼房作为担保与刘某达成《民事调解书》,确定某公司偿还刘某2700万元及自2018年3月1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3%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77100元,案件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承担。该案使刘某的高额债权得到了保障,刘某给予了张宏志律师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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