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最高法院驳回票据再审裁定已向最高检察院提出抗诉
发布时间:2015/12/9 7:20:25
因不服最高法院2015民申字第972号、1061号驳回利丰公司、源鑫磊公司票据纠纷再审民事裁定,张宏志律师代理该二公司向最高检察院申请抗诉已经受理。
该抗诉案件起因于利丰公司和源鑫磊公司不服最高法院2014民二终17号、19号民事判决提起再审后,最高法院组成合议庭再审认为,原审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正确,裁定驳回再审请求。为此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本次抗诉申请。
附:受理抗诉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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